问题已解决
国税函【2002】146号的规定如下图, 问题: ①报刊、杂志“等”单位,这个“等”单位还有什么单位? ②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这个“等”还有哪些专业人员? ③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内的不是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的职工(如杂志社的财务人员)+任职受雇于不是报刊、杂志等单位(如房地产公司)的职工 吗? ④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是不是出版社的职工? 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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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 这个等更多是一个保底项目 这样税局那边可以对更多情况做解释
这个①比如张某在小说网站发表文学作品取得报酬,在税法修订后,应属于“稿酬所得”。
2023 08/09 08:07
来来老师
2023 08/09 08:13
②理论上还有比如现在的网红作家 还有**公众号发文章等
不过这个实务中具体需要看税局 因为腾讯都不确定这个个税如何缴纳 一般提现时候注明是由作者本人缴纳个税
具体操作 还是咨询当地税局比较稳妥
《**公众平台赞赏功能使用协议》中表示,“腾讯仅作为提供信息发布功能的中立平台方,赞赏用户应依法缴纳的各种税费,由赞赏用户自行缴纳”。也就是腾讯也知道这里面的争议,肯定上线这个赞赏肯定也咨询过相关税务部门意见,其中对此肯定也存在意见,出于税务风险的考虑腾讯肯定是把问题抛给公众号使用者。
对于这个问题还真有个回答,在江苏地方税局以漫画图文的方式,就此问题答复过,后来中国税务报和其他地方税局都转载了此漫画图文。漫画图文最后结论如下:为企业的**公众号写文章取得的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非传媒企业员工为本企业**公众号撰写文章取得的所得,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其他企业**公众号撰写文章取得的所得,暂按“稿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来老师
2023 08/09 08:15
④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是不是出版社的职工?
是
但是其他专职做其他的人员不是专业作者,是有其他工资等收入
还有这个稿酬因为其优惠性 这句是为了防止其他人员乱用优惠 减少国家税收
来来老师
2023 08/09 08:17
③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内的不是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的职工(如杂志社的财务人员)+任职受雇于不是报刊、杂志等单位(如房地产公司)的职工 吗?
这个是的
很多老师举个这个例子
比如杂志社会计写了个散文发表了自己杂志 那么取得300元稿费是稿酬 平时取得的3000元工资是工资薪金
来来老师
2023 08/09 08:18
不好意补充一下 前面发的表述不准确
④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是不是出版社的职工?
是 不过后半句是出书了的话 是稿酬
有其他工资等收入不是稿酬
还有这个稿酬因为其优惠性 这句是为了防止其他人员乱用优惠 减少国家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