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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转让2014年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管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选择话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这题为什么没有扣掉取得成本1200元呢?

m495618766| 提问时间:2023 08/18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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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下午好,自建和取得不一样哦,自建没有减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2023 08/18 15:01
廖君老师
2023 08/18 15:03
您好,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 一般纳税人转让营改增之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是全额减除购置价款按5%缴税。理由是营改增前取得不动产时缴纳的是营业税没有进项,为了弥补这部分进项的缺失采用差价计税。 而自建的的不动产在购置原材料时候已经有了进项,所以正常按全额缴税。 但是如果你选择了一般计税方法,就是放弃了这种优惠,就只能全价计税了。
廖君老师
2023 08/18 17:29
您好!我临时有事走开2小时,留言我会在回来的第一时间回复您,谢谢您的理解和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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