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2023年4月,王某出租一处住房,预收半年含税租金48000元,王某收取租金应缴纳增值税( )元。(不考虑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A、720 B、0 C、685.71 D、2285.71 【答案】C 【解析】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应纳增值税=48000÷(1+5%)×1.5%=685.71(元)。 【提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问题:纳税人与其他个人有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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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学员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上述条款中的个人并不是通常意义上所理解的自然人。其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其他个人指自然人。
2023 08/21 07:49
冉老师
2023 08/21 07:49
因为这个题目背景括号)备注了不考虑免增值优惠,所以按照正常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