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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或代订附加产品发票抬头是个人,这种可以报销税前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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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规定:“一、关于企业差旅费中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本公告适用于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023 08/30 09:34
m3297_10368
2023 08/30 12:32
发票抬头是个人的这种也可以吗
小宝老师
2023 08/30 12:56
可以扣除的哦哦哦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