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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项目,合同已到期,特许经营权还没有分摊结束,该怎么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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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对于BoT项目,特许经营权没有分摊结束,可以进行以下的账务处理:
1.在项目开工前,对于土地预审、环境评价、水土保持及工程可行性研究等前期费用,应借记“无形资产”,贷记“银行存款”。
2.在建造期间,甲公司按合同规定计量并支付给工程承包公司的工程款项,应借记“无形资产”,贷记“应付账款——工程承包公司”。
3.如果在建造过程中产生借款利息,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进行处理,即借记“无形资产”,贷记“应付利息”。
4.为保证高速公路移交时保持良好的运营状态,高速公路移交前的运营期内,每年需预计发生的大修等费用,按现值计算预计负债,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预计负债”。
5.在经营期间内,所发生的各项经营养护管理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等,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6.在经营期间内,按合同规定分配通行费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7.在经营期内每年采用“车流量法”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累计摊销”。
8.30年经营期满,项目移交时,因为高速公路收费权——这项无形资产已经摊销完毕,无需再作会计处理,只进行实物交接即可。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可以查阅相关的会计书籍或者咨询专业的财务人员,以获取准确的处理方法。对于BoT项目,特许经营权的账务处理取决于特许经营权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合同条款。一般来说,特许经营权的处理有以下两种情况1:
● 如果特许经营权在合同到期后仍然有残值,则将残值部分确认为无形资产。
● 如果特许经营权在合同到期后没有残值,则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
2023 09/27 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