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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甲广告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1月,发生如下业务: (4)购进办公用小汽车一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3.9万元。 (5)购进职工集体宿舍用装修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0.65万元,为此向运输公司支付运输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0.09万元。 试计算该企业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已知:文化创意服务增值税税率均为6%,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均为13% 。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均于当月认证通过。 这个第五问为什么不计入增值税?

84785004| 提问时间:2023 10/26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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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第(5)项业务购进的职工集体宿舍用装修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0.65万元,支付的运输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0.09万元。这两项业务的进项税额均可以在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应该计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中。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 = 销售额 × 税率 进项税额 = 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 税率 根据题目中提供的信息,销售额和税率均为已知,可以根据这些信息计算出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最后将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即可得到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2023 10/26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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