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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内地个人在内地有公司,是法人,想在香港成立一个公司,因为想做一个项目,因为这个项目的收入是外币款,那个收入系统好像不支持内地收款,为了收付外币自由,这个股东想在香港成立公司,之后内地公司给香港公司提供服务,但是这个属于关联企业,有什么风险吗?好像有的说,内地银行现在接收不了香港的的汇款,这种税务风险大吗?还有一种方法,和内地无关联公司B合作,这样香港公司的股东分红怎么打款给内地股东个人呢,内地个人想交20%分红个税,这个该怎么交,怎么操作呢,因为银行每年有5万美金的外汇管制,怎么样操作无税务和其他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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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首先,内地个人在香港成立公司并使用香港公司接收外币款项的做法,可能存在一定的税务风险。根据中国的税收法规,个人从境外获得收入需要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款。因此,如果内地公司向香港公司提供服务,而香港公司又从境外获得收入,那么这个收入可能需要申报并缴纳税款。
此外,虽然目前内地银行可以接收来自香港的汇款,但是外汇管制仍然存在。根据外汇管制的规定,每个人每年只能兑换不超过5万美金等值的外币。如果香港公司向内地股东个人分红,那么需要注意外汇管制的规定,避免超出限额。
关于缴纳20%分红个税的问题,根据中国的税收法规,如果个人从境外获得收入,需要申报并缴纳20%的个税。但是,在具体操作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需要确认该收入是否需要申报并缴纳个税。如果该收入是合法收入,并且符合税收法规的规定,那么就需要申报并缴纳个税。
2.需要准备好相关资料。包括香港公司的财务报表、内地公司向香港公司提供服务的合同或发票、以及个人在境外的收入证明等。
3.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申报。一般来说,个人需要向当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税款。
2023 10/31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