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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出完整版《会计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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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1)公司董事长应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 会计法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全面工作,应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盖章,并保证其真实、完整。(3)不符合。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
2023 11/05 10:20
吕昊老师
2023 11/05 10:20
(4)不符合。有关会计法律制度规定,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
吕昊老师
2023 11/05 10:22
(6)不正确。 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
吕昊老师
2023 11/05 10:26
(2)符合,按照规定出纳人员可以负责存货明细账的登记工作。(5)属于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 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应当作为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共同犯罪定罪处罚。 行政责任:根据《会计法》规定对于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视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对违法行为人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处分:对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属于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 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应当作为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共同犯罪,定罪处罚。 行政责任:根据《会计法》规定,对于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视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对违法行为人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处分:对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