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这两个数是那个内容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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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可以了吗
2023 11/06 17:55
大侯老师
2023 11/06 17:42
同学您好,内容比较多,我详细看看,然后回复你哈
大侯老师
2023 11/06 18:00
稍等哈,还在看,马上哈
大侯老师
2023 11/06 18:21
同学你好,196.4万元算出来了,计算过程如下,稍等我算一下另一个数据。
将两台设备捐赠给贫困地区,企业所得
税应视同销售,确认视同销售收入 140*2=280 (万元) ,应
确认视同销售成本=236.4-140*13%*2=200(万元),视同销
售业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80-200=80 (万元)。(2)企业
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 12%的部分.
准子扣除。年度利润总额 =7500+2300+1200-6000-1300
800-420-1800-1200-180+1700=1000(万元),公益性捐 赠
文出税前扣除限额=1000*12%=120 (万元),实际捐赠 236.4
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36.4-120=116.4(万元)。捐赠业务合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16.4+80=196.4万元
大侯老师
2023 11/06 18:25
同学你好,78万元也算出来了,你看一下,还有没有不明白的。
1.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 ( 7500+2300+280(上文写到的视同销售收入140*2))*15%=1512 (万元),实际发生 1542 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42-1512=30 (万元)
2.未取得合法票据的 20 万元业务招待费不得在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 60%= (90-20)*60%=42(万元),销售收入的 0.5%=(7500+2300+280) *0.5%=50.4(万元),准子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 42 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0-42=48(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48=78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