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们作为销售方延迟交货了,客户打算扣款5%,但却要求我们开100%发票,我们在看客户的要求是否合理;如果客户坚持要100%发票的话,那么我们觉得应该也要客户给我们开5%的专票才合理吧,且我们收到发票是可以抵扣的才对

84785032| 提问时间:2023 11/14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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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客户这个要求不合理,我们延迟交货,那就打个折,我们开票是按折后价开的
2023 11/14 16:25
84785032
2023 11/14 16:54
是啊,但客户嘛,所以我们在想一定只能开100%的话,客户只开收据给我们的话,所得税没什么问题,但销项税我就损失了呀,可是我们也不确定要客户给我们开5%专票是否有政策支撑
廖君老师
2023 11/14 16:58
您好,客户不会给我们开票的,就算平销返利也不是客户开票,是供方开红票的, 我们开了100%票,这5%损失不能税前扣的,
84785032
2023 11/14 17:25
主要是增值税损失,所得税我看证据充足的话还是可以扣除,不需要纳税调增的吧
廖君老师
2023 11/14 17:27
您好,当然要调增呀,对方注销了这个收不回来才能税前扣的 二、资产损失扣除政策 (一)企业清查出的现金短缺减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作为现金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企业将货币性资金存入法定具有吸收存款职能的机构,因该机构依法破产、清算,或者政府责令停业、关闭等原因,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作为存款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84785032
2023 11/14 20:00
支付违约金没有取得正规发票可以在税前列支吗?
廖君老师
2023 11/14 20:13
您好,这个要分情况的(合同实施前还是实施后) (一)合同实施前违约的处理方法。 如果是供货方 (收款方)收取违约金,并且对方在合同实施前违约,双方最终并没有执行合同,则此违约金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业务往来结算,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需要开具发票。 可以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开具收据,有税务机关监制收据的地区,可经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收据。 (二)合同实施过程中违约的处理方法。 如果是供货方 (收款方)收取违约金,并且对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违约,而合同内容属于应缴增值税行为,则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以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即,增值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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