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电池连续生产应税电池在计征英优时,不能扣除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款。 这个是对吗为什么不能扣啊

最瘦的胖子| 提问时间:2023 11/16 13:29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委托方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 照销售额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以委托加工 收回的已税电池连续生产应税电池在计征消费税时,可以扣除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已 纳消费税税款
2023 11/16 13:31
最瘦的胖子
2023 11/16 13:48
这个是错了吗
最瘦的胖子
2023 11/16 13:48
5 这个条例
郭老师
2023 11/16 13:50
没错 正确的 以委托加工 收回的已税电池连续生产应税电池在计征消费税时,可以扣除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已 纳消费税税款 符合这个要求
最瘦的胖子
2023 11/16 13:58
我从网上查得是不能抵扣,能抵扣的不包括电池吧
郭老师
2023 11/16 14:00
不是这个意思的,它这个是你连续加工的,也是应税消费品,它就可以抵扣 不是一个政策
最瘦的胖子
2023 11/16 14:02
是,但是好像有特殊不能抵扣的吧
郭老师
2023 11/16 14:03
你好 是的。 可以这么理解
最瘦的胖子
2023 11/16 14:08
电池确定连续加工电池是不能抵吧
郭老师
2023 11/16 14:09
第一个电池属于消费税的税目里面的 第二,收回后连续加工生产的不改变环节是可以抵扣原先缴纳的部分的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