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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在收回投资的时候子公司的盈余公司、未分配润、本年利润、盈余公积是不是都记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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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在成本法下,当长期股权投资收回时,子公司的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本年利润等科目并不一定都记入投资收益。
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除投资后增加或减少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保持不变。因此,在收回投资时,通常会按照初始投资成本与投资收回时的现金或权益工具进行结算,账面价值与结算金额之间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
至于子公司的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本年利润等科目,这些科目的金额并不会直接记入投资收益。这些科目代表了子公司经营的成果和财务状况,与母公司的投资收益没有直接关系。如果母公司对子公司有额外的投资或具有重大影响,可能需要对这些科目的金额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但通常不会将其直接记入投资收益。
需要注意的是,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收益确认方式与权益法有所不同。在权益法下,母公司根据其在子公司所享有的权益确认投资收益,子公司的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本年利润等科目会影响母公司的投资收益。因此,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式。
2023 11/28 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