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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公司“红线外”的绿化工程成本,是否可以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扣除?

丢了玉兔的嫦娥| 提问时间:2023 12/02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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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za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CMA
同学,您好!还要看各地主管税局的规定,有些地方可以,可些不能。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4年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指引的通知》(穗地税函〔2014〕175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在项目建设用地红线外为政府建设公共设施或其他工程发生的支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四条第(一)项确定的相关性原则,纳税人如果能提供国土房管部门的协议、补充协议,或者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允许作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予以扣除。”
2023 12/02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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