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企业为异地工作员工租赁房屋,公司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由出租方到税务局代开发票,公司将款项支付给出租方。问:1、是否算居住员工的个人所得,居住员工要缴个人所得税;2、是否算居住员工租房,可以抵减员工个人所得税。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1、是否算居住员工的个人所得:
根据税法规定,员工的个人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金、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等。而企业为异地工作员工租赁房屋的费用并不属于员工的个人所得,因此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是否算居住员工租房,可以抵减员工个人所得税:
根据税法规定,员工在一定期限内租用房屋作为居住用房,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扣除个人所得税。但是,企业为异地工作员工租赁房屋的费用不属于员工个人租房费用,因此不能抵减员工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企业为异地工作员工租赁房屋的费用不属于居住员工的个人所得,也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该费用也不能作为居住员工租房费用抵减员工个人所得税。
2023 12/14 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