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您好老师,请问税法上对建筑行业增值税纳税义务确认时间有明确规定吗?一般规定里的说的是“提供应税服务并取得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证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票的当天”。我可不可以这样理解:提供应税服务并收款为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先开发票的也是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提供服务暂未收款也未开票但是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因为前面的规定里是“或”,所以企业是不是可以有选择权确认是否产生纳税义务?

64261851| 提问时间:2023 12/25 14:09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艳民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这里的规定意思是各种情况下怎么确认有没有纳税义务,企业也可以根据此规定判断自己到底有没有纳税义务。
2023 12/25 14:12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