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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为投资方投资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在有限合伙企业里,我方作为唯一普通合伙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那我这边长期股权投资应该按成本法核算还是权益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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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作为投资方投资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情况下,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照成本法进行核算。
成本法核算的范围包括企业能够对被投资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由于作为唯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企业具有控制权,并且有限合伙企业在活跃市场中可能没有报价或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因此,长期股权投资应该按照成本法进行核算。
01/08 14:45
kjwxlong
01/08 15:05
好的 那如果我对一家有限公司投资,投资比例5%,被投资单位一共有四家投资方,其中我方与另外两方具有关联关系,并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其中签署协议的一方为我方母公司,三方合计持有55%股权,在这种情况下,我方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还是权益法呢?
朴老师
01/08 15:10
这个看你们用什么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