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税法老师 老师,某经营者有两个门店(A、B),都是销售手机的。因为手机品牌商只和A签合同,A收到手机后,拿了100万手机给B去销售。这个100万,A和B都需要分别申报100万的增值税吗?或者怎样不用两边交增值税?

红叶儿| 提问时间:01/09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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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峰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同学,如果B是一般纳税人,A可以开专票给B,让B抵扣。
01/09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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