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您好:我公司是12月20日新搬入办公楼的,但是租的是别的公司的房屋,出租方已将采暖费缴纳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出租方的,合同约定的是采暖费由我公司承担,所以我公司入住后续缴纳了采暖费给出租方,房屋租凭合同都是以双方单位各自法人的个人名义签订的,这块如何入账,费由是由我公司缴纳的,但开具的增票是出租方,我公司已经与出租方签订了房屋租凭合同,请问老师这样的发票能入账吗,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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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我们需要发票才可以的这个,单纯租赁合同不可以扣除
2024 01/18 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