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62.4月1日,甲公司将收到的乙公司开具的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向丙商业银行进行贴现,取得贴现款443万元,甲公司和丙银行约定,在票据到期日不能从乙公司收到票款时,丙商业银行不可向甲公司追偿。该票据是乙公司与3月1日为支付欠甲公司的货款而开出的,票面金额为452万元,含增值税,税率为13%,贴现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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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你好,该问题我已经作答了
01/25 22:35
聂小芹老师
01/25 22:35
贴现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443
贷:短期借款 443
聂小芹老师
01/25 22:35
丙商业银行有追索权,表明甲公司的应收票据不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应将其确认为一项负债(短期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