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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货物金额较大,收到预收款时即开票,货物尚未发出,计算所得税时是否应该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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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不需要的,按照准则来,不需要确认收入。
02/21 09:17
lele
02/21 09:35
按照会计准则,不需要确认收入,我知道。我问的是计算所得税时是否应该确认收入?
郭老师
02/21 09:36
不需要
不做收入,那你企业所得税没有营业收入。
lele
02/21 09:53
会计上不确认收入,不代表税务上不确认收入,请老师再考虑下哈,谢谢
郭老师
02/21 09:54
你账上不做收入,你根据利润表来填写所得税,
你难道营业收入和你账上的营业收入还不一样?
申报企业所得税不是根据利润表吗?
lele
02/21 10:09
老师,申报企业所得税确实是根据利润表,但是特定情况下也需要做纳税调整的啊,请老师再考虑下:销售货物预收账款已开票的是否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做收入?
郭老师
02/21 10:12
不确认,因为你风险没有转移
货物所有权没有转移
郭老师
02/21 10:12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符合上款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