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有几个问题请教一下: 1、一个企业能否同时存在两种计税方式,即一种商品适用简易计税,另一种商品适用一般计税? 2、计税方式的更改是否需要做备案? 3、简易计税期间收到的专用发票,能否在以后更改为一般计税后再抵扣?

最瘦的胖子| 提问时间:03/11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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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木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高分通过cpa会计,cpa会计达人
同学你好。 1.可以的,但是需要分开核算,不能混合。 2.计税方式的更改,同学说详细一些。 3.收到的专票,抵扣应该在相应业务发生期间对应抵扣,比如购进原材料进项100,未领用,变成一般计税后,领用了,可以。
03/11 15:46
最瘦的胖子
03/11 15:47
4、所谓的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是不是只有在开票时才能体现出来?
最瘦的胖子
03/11 15:49
简易计税更改为一般计税是否需要到主管税wu机关备案?还是自行在开票中修改赋码信息即可?
木木老师
03/11 15:49
是的,只要开票时,从税率还是征收率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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