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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实际计提的12月工资,在次年汇算清缴之前(2月份)发放,那么我12月计提的工资可以税前扣除吗?

84784952| 提问时间:03/13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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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同学你好 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时,关于工资薪金的处理,主要遵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的相关规定。根据这一公告,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如果你在12月计提了工资,但在次年2月份(即汇算清缴之前)实际发放了这笔工资,那么这笔工资薪金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
03/13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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