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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前的土地性质是划拨,目前已经摊销了六年(总摊销10年),24年一月份土地划拨转为了出让,并缴纳了出让金和契税,请问新缴纳的出让金和契税该怎么摊销,是在以前未摊销完的剩余期限里继续摊销呢,还是按照50年的使用期限重新摊销呢?

m626121966| 提问时间:03/15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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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你好,按照不低于20年就可以
03/15 15:11
m626121966
03/15 15:18
以前土地划拨时交的费用还没有摊销完,不用合并在一起继续摊销而是分别按照不同的年限摊销就可以吗?
暖暖老师
03/15 15:19
需要合在一起,剩余部分加缴纳了出让金和契税从新作为原值,按照不低于20摊销
m626121966
03/15 15:32
好的,谢谢
暖暖老师
03/15 15:33
不客气祝你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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