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好,请问我公司被起诉,对方要求我方承担对方公司因起诉所支付的保全费和案件受理费,前期对方已支付给法院,后因我方败诉,这两笔款直接被法院从银行账划扣给对方公司了,请问这两笔支出我应该跟对方公司要收据还是要发票呀?如果是收据的话,可以税前扣除吗?如果是发票的话,应该开什么内容呀

wlong123| 提问时间:03/19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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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你好,对方给开个收据就可以扣除。
03/19 11:38
wlong123
03/19 13:48
开收据的话是可以做为税前扣除依据的吗
玲老师
03/19 13:50
那这个可以之前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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