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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在同一省份,总公司向分公司调拨货物,总公司与分公司均缴纳增值税,所得税为合并缴纳,按照比例分配给分公司申报,我们移送调拨给分公司的货物是存放在分公司库房,在分公司售卖后才会真正的实现收入,这部分总公司移送调拨给分公司的的货物,分公司在实现收入时会缴纳水利基金,调拨当月也会缴纳印花税,那么总公司在调拨时是否还需要缴纳水利基金跟印花税?

m5781119366| 提问时间:04/08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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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对于水利基金的缴纳,通常是根据企业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来计算的,与货物的调拨本身没有直接关系。因此,总公司在调拨货物给分公司时,一般不需要直接缴纳水利基金。然而,当分公司销售这些货物并产生收入时,分公司需要按照其销售收入的比例缴纳相应的水利基金。 关于印花税的缴纳,这通常取决于具体的税务规定和调拨单的性质。如果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调拨单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那么总公司或分公司可能需要缴纳印花税。然而,如果调拨单仅仅是为了内部管理和记录,不具有合同性质,那么可能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对于具有合同性质的调拨单,如果明确规定了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那么应该按规定缴纳印花税。而对于作为执行计划使用的凭证,如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用于明确业务与资金往来情况的调拨单,则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 总公司在调拨货物时是否需要缴纳水利基金和印花税,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税务规定来判断
04/08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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