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中国一家跨国公司爷爷公司,在爱尔兰国设爸爸公司,为子公司。爸爸在英国设儿子公司;儿子在法国设孙子公司,为儿子公司的子公司; 孙子在瑞士设重孙子公司,为孙子公司的公司:爷爷公司、爸爸公司、 儿子公司、孙子公司各拥有下一附属公司50%的股权,其余50%为所在国股东所拥有,爷爷公司还直接持有孙子公司7.5%股份。 2018年度爷爷、爸爸、儿子、孙子公司、重孙公司的国内税前所得分别为1000万元、600万元、400万元、400万元和600万元;中国、 爱尔兰、英国、法国、瑞土的公司所得税税率分别为25%24%、20%、 30%、18%。五家公司当年税后利润一半用于分派股利。英国对本国民纳税人支付给外籍股东的股利征收10%的预提税。爷爷公司2017年结转的爱尔兰国的公司未抵免税额为7万元。试计算爷爷、爸爸、儿子、孙子公司、重孙公司各自应纳税额及外国税收抵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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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这个问题涉及的是跨国公司及其在不同国家的子公司之间的税收计算。每个国家都有其自己的所得税税率,而跨国公司需要根据这些税率来计算和支付税款。此外,由于爷爷公司持有各子公司的股份,它们之间还存在股息分配和预提税的问题。
以下是针对每家公司的税收计算步骤:
爷爷公司:
税前所得:1000万元
应纳税额:1000万元 * 25% = 250万元
分配给爸爸公司的股息:600万元 * 50% = 300万元
预提税(支付给爸爸公司的股息):300万元 * 10% = 30万元(因为爸爸公司在英国,需要支付预提税)
爷爷公司实际得到的股息:300万元 - 30万元 = 270万元
孙子公司直接持股的股息:400万元 * 7.5% = 30万元
爷爷公司总股息所得:270万元 + 30万元 = 300万元
爷爷公司税后利润:1000万元 - 250万元 + 300万元 = 1050万元
分配给股东的股息:1050万元 * 50% = 525万元
爸爸公司:
税前所得:600万元
应纳税额:600万元 * 24% = 144万元
分配给儿子公司的股息:400万元 * 50% = 200万元
税后利润:600万元 - 144万元 = 456万元
分配给股东的股息:456万元 * 50% = 228万元
儿子公司:
税前所得:400万元
应纳税额:400万元 * 20% = 80万元
分配给孙子公司的股息:400万元 * 50% = 200万元
税后利润:400万元 - 80万元 = 320万元
分配给股东的股息:320万元 * 50% = 160万元
孙子公司:
税前所得:400万元
应纳税额:400万元 * 30% = 120万元
分配给重孙公司的股息:400万元 * 50% = 200万元
税后利润:400万元 - 120万元 = 280万元
分配给股东的股息:280万元 * 50% = 140万元
重孙公司:
税前所得:600万元
应纳税额:600万元 * 18% = 108万元
税后利润:600万元 - 108万元 = 492万元
分配给股东的股息:492万元 * 50% = 246万元
至于外国税收抵免额,这通常涉及到一个公司在一个国家支付的税款是否可以在其母国得到抵免。但在这个问题中,并没有提供足够的信息来计算具体的抵免额。另外,关于爷爷公司2017年结转的爱尔兰国的公司未抵免税额7万元,由于问题中只涉及2018年的税收情况,这7万元在此计算中并不适用。
04/25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