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1.如果一个职工(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2019年7月入职我公司,并缴纳社保,签订5年合同。我公司2019年7月到2022年12月共2.5年时间享受招用建档立卡就业扣减增值税优惠政策,那么2023全年年是否可以享受招用脱贫人口就业扣减增值税优惠政策?2.还是2023年只能享受半年招用脱贫人口就业扣减增值税政策?3.同一个员工,开始享受3年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扣减增值税优惠,紧接着,是否可以再享受3年招用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脱贫人口扣减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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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规定,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1.是的2.是半年3.不能
04/25 23:49
丢了玉兔的嫦娥
04/26 00:27
2023年只能享受半年扣减,对吗?因为如果2023年全年享受就是3.5年,就超过3年了,不符合规定
何萍香老师
04/26 08:22
是的,您理解的是对的!23年是享受半年,这个是累积的哈
丢了玉兔的嫦娥
04/26 14:56
那如果2020年开始享受招用脱贫人口就业扣减增值税优惠,2021享受其他优惠,就没有申报享受这个吸纳重点群体税收优惠,2022年继续享受吸纳重点群体税收优惠。那么2023年还可以享受吸纳重点群体税收优惠吗?2023年超过3年了
何萍香老师
04/26 15:00
可以的,3年是按累计来的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