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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公司是一家小汽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1月对外销售A型号的小汽车时共有三种价格:以100000元的单价销售600辆;以105000元的单价销售300 辆;以110000元的单价销售100辆。甲公司当月以150辆A型号的小汽车向乙公司抵偿债务,双方按当月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抵偿债务金额。该批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为12%。请对其进行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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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7:33
张学娟老师
05/03 17:35
当月加权平均价格(10*600+10.5*300+11*100)/1000=10.25万元
张学娟老师
05/03 17:37
抵偿债务按最高价格11*150*0.12=198缴纳消费税
如果销售按平均价格缴纳消费税,10.25*150*0.12=184.5,会少缴纳消费税198-184.5=13.5万元
张学娟老师
05/03 17:38
所以按10.25万元每台销售给乙公司,节约消费税1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