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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能详细解读一下红色框里里面的这句话吗? 麻烦老师举个例子?

基本信息| 提问时间:05/08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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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你好,你好,为了更具体地解释这段话中关于农业生产者、农产品以及增值税征收的内容,我们可以提供一个例子来说明。 例子: 假设有一个叫做“绿源农场”的农业生产单位,它主要从事种植业和畜牧业。在种植业方面,它种植了多种蔬菜和水果;在畜牧业方面,它饲养了牛、羊和鸡等动物。 农产品直接销售: “绿源农场”将其自己种植的蔬菜和水果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或批发商。这些蔬菜和水果是直接从种植业中产出的农产品,因此属于免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外购农产品再销售: “绿源农场”为了扩大其业务范围,从其他农场购买了部分蔬菜和水果进行再销售。这些外购的农产品虽然经过了“绿源农场”的转手,但由于它们仍然是直接从种植业中产出的农产品,因此仍然属于免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农产品加工后销售: “绿源农场”不仅销售原始农产品,还将其饲养的牛、羊加工成肉制品(如牛肉干、羊肉卷等)进行销售。这些肉制品是通过加工原始农产品(牛、羊)后得出的产品,虽然它们仍然属于农业产品的范畴,但由于经过了加工,它们就不再属于免税范围。 当“绿源农场”销售这些肉制品时,需要按照规定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假设税率为13%,那么“绿源农场”在销售肉制品时就需要将销售收入的13%作为增值税缴纳给税务部门。 单位或个人外购农产品加工后销售: 除了农业生产单位外,还有单位和个人也可能从事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业务。例如,一个食品加工厂从多个农场购买了各种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肉类等),经过加工后制成罐头食品、速冻食品等,然后销售给超市或消费者。 这些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加工后的农产品同样不属于免税范围,也需要按照规定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通过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到,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己生产的农产品是免税的,但如果他们销售的是外购的农产品或加工后的农产品,那么就需要按照规定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05/0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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