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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甲市某公司(一般纳税人)销售位于乙市的自建写学楼,并于当月办妥了相关产权转移手续。该写字楼于2019年4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根据有关原始凭证确认投入使用前发生的建设成本为5250万元,销售写字楼取得的含税收入为11550万元。在销售过程中共发生其他税费1000万元,已用银行存款缴纳。在投入使用时,该公司预计该写字楼可使用50年,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无残值。在计算增值税时,该公司选择了简易计税方法。要求:计算应缴纳增值税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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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1. 计算增值税
简易计税方法下,销售不动产的增值税税率为5%。
含税收入为11550万元,需要先转换为不含税收入。
不含税收入 = 含税收入 ÷ (1 + 税率)
不含税收入 = 11550 ÷ (1 + 5%)
不含税收入 = 11000万元
增值税 = 不含税收入 × 税率
增值税 = 11000 × 5%
增值税 = 550万元
2. 编制会计分录
(1)销售写字楼
借:银行存款 1155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10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550万元
(2)计提折旧
由于写字楼在2019年4月投入使用,到2023年5月销售,共使用了4年零1个月(假设每年按12个月计算,共49个月)。
每月折旧额 = 建设成本 ÷ 使用年限 ÷ 12
每月折旧额 = 5250万元 ÷ 50年 ÷ 12月
每月折旧额 = 8.75万元
累计折旧额 = 每月折旧额 × 49月
累计折旧额 = 8.75万元 × 49月
累计折旧额 = 428.75万元
但在此题目中,我们不需要在会计分录中体现累计折旧,因为题目只要求计算增值税。
(3)缴纳其他税费
借:税金及附加 10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00万元
05/09 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