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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的纳税筹划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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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8:18
m83611766
05/16 11:39
老师怎样解答
张学娟老师
05/16 12:11
1因为分公式可以与总公司的利润可以盈亏互抵后纳税,所以有亏损时现在总分公司方式,没有亏损时二者都可以
情形一和三有盈亏互抵情况,可以设立分公司二和四同亏同盈,分公司子公司都可以
情形一,分公司每年企业所得税额分别是
(1200-1000)*0.25=50
(1200-800)*0.25=100
(1200+600)*0.25=450
(1200+800)*0.25=500
(1200+1000)*0.25=550
子公司各年的纳税额
1200*0.25+0=300
1200*0.25+0=300
1200*0.25+0=300
1200*0.25+0=300
1200*0.25+600*0.25=450
情形二分子公司相同,每年纳税额均为(1200+120)*0.25=330
情形三每年纳税额前四年均为0,
第五年(6000+120*5)*0.25=1650
情形四与情形三一样,前四年为0,第五年6600*0.25=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