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季节性用工,没有劳务发票,怎么合理入账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你好!**季节性用工可以按照工资薪金来处理**。
季节性用工是指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雇佣的具有一定季节性特征的临时工作人员。这类工作人员虽然可能是临时或短期的,但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雇佣关系,其支付的工资就可以按照工资薪金来处理。以下是具体的解释:
- **劳动合同**:如果与季节性用工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他们的工资就应该并入企业日常工资表发放,并按照“工资、薪金”项目申报个人所得税。
- **税务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季节性用工的工资性支出可以作为税前扣除项,但需要符合相关税法规定和要求。
- **法律角度**:从法律角度来看,工资性支出表明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雇佣关系,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工资报酬之外,还应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 **合同期限**:如果季节性用工的时间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可能被视为非法用工,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综上所述,季节性用工的工资可以按照工资薪金来处理,但用人单位需要遵守相关的劳动法规和税法规定,确保合法合规地支付工资并进行税务申报。同时,用人单位还应注意履行社会保险等相关义务,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4 05/17 21:14
lu
2024 05/17 21:39
工人干两个月就没活了,没有劳务发票,单位也不想给其交保险,买了工伤保险
这种情况应该处理合法,麻烦老师给个建议
耿老师
2024 05/17 21:44
**临时工工作超过24小时可以按工资薪金操作**。
根据《劳动合同法》,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当临时工的工作时间和条件符合这一定义时,可以认为存在雇佣关系,因此其报酬可以按照工资薪金进行财税处理。具体来说:
- **劳动合同**:如果与单位签订了明确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按月定期支付报酬,那么就存在雇佣关系,应当按照工资薪金进行财税处理。
- **个人所得税**:在存在雇佣关系的情况下,临时工的个人所得税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
- **企业所得税**:企业可以将工资薪金支出作为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的基数,不需要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 **社保处理**:按照规定,需要为临时工缴纳社会保险。
- **会计处理**:临时工工资应当纳入职工薪酬核算,与正式职工一样处理。
总的来说,企业在雇佣临时工时,若其工作时间超过24小时,即平均每日不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应按工资薪金进行处理。这样的处理方式有助于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确保符合税法规定,同时也保障了临时工的合法权益。
社保的话只要临时工不追究的话是没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