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请问不动产评估剩余法,为什么要扣除待开发的房地产税费?但是土地成本逼近法评估就要加上啊? 1.我现在评估这个没有开发的房地产,那我这个待开发的房地产的价值里面肯定会包含我取得的时候缴纳的税费啊,这本就要包含在我的价值里面啊,为什么剩余法要扣除呢?图1 2.为什么评估土地的时候,就要把税费考虑进去呢?这不是矛盾了吗?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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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在不动产评估剩余法中,需要扣除待开发的房地产税费,而在土地成本逼近法评估中要加上税费,这是因为两种方法的评估目的和计算方式不同。
在剩余法中,扣除待开发不动产取得税费的原因是,虽然这些税费不属于继续开发过程中的成本,但它们是与取得待开发不动产相关的费用。在计算待开发不动产的价值时,需要将这些税费从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价值中扣除,以得到更准确的剩余价值。
而在土地成本逼近法中,加上税费的原因是,这些税费是取得和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的一部分。在计算土地价格时,需要将这些税费包括在内,以反映土地的真实成本。
此外,在剩余法中扣除利润是为了反映开发过程中的投资回报。利润是开发者在开发过程中所期望获得的回报,因此在计算待开发不动产的价值时,需要将其扣除。这样可以确保计算出的价值仅反映了不动产本身的价值,而不包括开发者的利润。
06/13 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