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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不动产不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吗?登记生效,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又来句不动产物权的合同成立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不动产物权未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怎么理解

m495618766| 提问时间:06/21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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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
耿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而不动产物权合同的效力与物权变动本身应当区分判断**。 不动产登记在物权变动中的作用是多方面的。它不仅是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生效要件,还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同时也是处理物权纠纷的重要依据。具体到合同层面,《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明确指出,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有关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合同,原则上自合同成立时即生效,即使未办理物权登记,也不影响合同效力。
06/21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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