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这两题怎么算呀,一直算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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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第一步:计算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2023 年 5 月末留抵税额-2019 年 3 月末留抵税额=1500-200=1300(万元)。
第二步: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1300×80%×60%=624(万元)。答案选 D。
06/30 19:14
叶慧老师
06/30 19:19
第一步,根据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税率表,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50 万元的部分,税率为 35%,速算扣除数为 65500 元。
第二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经营所得-专项附加扣除-起征点2500000-36000-60000=2404000(元)。
第三步,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2404000×35%-65500=841400-65500=775900(元),应选择选项C
酒辞
07/01 00:40
可是老师这题答案选D不选C唉
叶慧老师
07/01 08:33
不好意思,没考虑到个体户不超过200万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应该是(2000000×35%-65500)/2+404000×35%=317250+141400=4586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