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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成立的分公司,只有负责人一人,负责人的社保跟工资都是总公司发放,那分公司有营业收入,没有工资支出可以吗?

m15285268| 提问时间:07/02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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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这种情况是可以的。 分公司的财务处理方式有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两种。如果分公司采用非独立核算,那么分公司的收支都要并入总公司统一核算,票据拿到总公司统一入账,分公司可以不单独建立账套,不单独计算盈亏,也不需要单独出具财务报表。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分公司有营业收入,但人员的工资由总公司发放并在总公司进行核算,分公司没有工资支出是符合规定的。 即使分公司没有工资支出,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税务申报和处理。例如,在增值税方面,一般情况下需在所在地申报纳税;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可能需要就地预缴,再由总公司进行汇总清算,具体的纳税方式取决于分公司是否为企业所得税独立的纳税义务人以及相关的税收政策。
07/02 10:34
m15285268
07/02 10:35
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呢?
朴老师
07/02 10:42
增值税各自申报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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