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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 1、江西地区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土地成本在各个项目分摊,是按用地面积法还是按可售建筑面积法? 2、对于无产权地下车位的土增清算,车位的面积是按车框内的面积(俗称套内面积),还是按套内面积+共用分摊面积?因为影响到地下车位的成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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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6号)第三条规定,江西地区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多个清算单位之间的土地成本按各清算单位的占地面积比分摊,同一清算单位内部的土地成本按受益对象的建筑面积分摊。
2.对于无产权地下车位的土增清算,车位的面积应按套内面积+共用分摊面积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可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或按建筑面积计算分摊。因此,在计算无产权地下车位的土地成本时,需要按照套内面积和共用分摊面积的总和来确定车位的面积。
07/16 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