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你好,这题是高新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是178.5万元,计算所得税时不明白178.5×15%+100×50%×(25%-15%)=31.78,为什么还要加100*5%

m296278688| 提问时间:07/19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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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晓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你把题干里边关于技术转让的部分发给我看看
07/19 11:33
m296278688
07/19 14:34
这个老师咱们看下
王晓晓老师
07/19 16:20
你看第3个条件,技术转让所得是700-100=600 期中500免税。剩余的100减半征收,但这个不能又享受高新的15%税率又享受减半征收,需要把少交的企业所得税补回来
m296278688
07/19 16:56
老师,意思就是剩余的100已经减半了就不能按15%计税了,须按25%计税,前面总的已经计了15%,再把10%补回来,理解对不?
王晓晓老师
07/19 17:25
是的,就是这样理解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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