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有点不明白,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对外出售的是直接计入成本吗?售价高于委托加工价格和低于委托加工价格的消费税账务处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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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直接对外出售的消费税是直接计入成本。售价高于委托加工价格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07/24 08:33
波德老师
07/24 08:34
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其所付的消费税先计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
m522090566
07/24 09:25
老师 对吗?
m522090566
07/24 09:59
老师 对吗?
波德老师
07/24 10:56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等
m522090566
07/24 17:17
不是出售吗?您这个分录是收回的时候吗?
m522090566
07/24 17:23
高的部分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这个是销售的时候啊
波德老师
07/24 17:46
消费税处理:如果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销售,会计分录为:借:委托加工物资,贷:银行存款等。如果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银行存款等
收回 :
(1)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2)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直接销售,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销售 :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