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你好老师,我们是民非企业(民营医院)!患者来住院,交押金1000时:借:银行存款1000贷:应收账款-某某1000; 出院时根据结算单(总费用5000,个人支付2000,医保统筹3000,前期交1000,在补交10000),借:银行存款1000、应收账款-医保局3000、应收账款-某某2000,贷:主营业务收入-住院收入5000,应收账款-某某1000; 次月医保局给结算会按DIP分值结算,比如DIP结算2300,给我们公户打了这些;借:银行存款:2300,贷:应收账款-医保局2300,但这中间差的700怎么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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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这中间的 700 差额通常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如果这 700 元是医保局按照规定不予支付的部分,可能会确认为坏账损失。
会计处理如下:
借:坏账准备 700
贷:应收账款 - 医保局 700
如果这 700 元的差额是由于结算规则的调整或者其他合理原因导致的,且预计未来能够收回,那么可以暂时挂在应收账款 - 医保局科目中,等待进一步的处理或协商。
如果确定这 700 元无法收回,且之前没有计提坏账准备,那么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700
贷:应收账款 - 医保局 700
08/01 11:42
m25383888
08/01 11:51
违规提交不上,你看一下图片老师
朴老师
08/01 11:55
这 700 元无法收回的情况,一般不建议直接冲减收入。
较为合理的处理方式是将其计入营业外支出。
在明年报税时,这部分营业外支出需要根据税法规定和企业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如果这部分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条件,通常不需要进行调整;如果不符合,可能需要在申报时进行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