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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盈利预缴了企业所得税,7月又亏损了,那么对于第二季度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在7月需要冲销吗?有相关的会计准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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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第二季度盈利预缴了企业所得税,而7月(或后续月份)又亏损了,是否需要冲销第二季度计提的企业所得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企业的会计政策来决定。
在会计处理上,一般的做法是红字冲回多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假定第二季度预缴所得税10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1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1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的规定,第 9 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税收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亏损的本年累计金额。季度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08/05 10:07
叶叶
08/05 10:36
就是说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来定是否需要冲销对吗?如果账务上不做冲销这一步,会有什么影响吗?
朴老师
08/05 10:41
同学你好
对的
按企业自身情况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