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还有张某不是拿的固定的收入,不参与分享,为啥按经营所得?

m522090566| 提问时间:2024 08/08 15:30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张某承包餐厅,每年取得固定的 10 万元收入,不参与分享餐厅的经营成果。虽然他取得的是固定收入,但这种承包经营所得仍应按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原因是承包经营是一种相对独立的经营行为,即使收入是固定金额,张某对餐厅的经营负有一定的责任和风险,其取得的收入与餐厅的经营状况有一定关联,符合经营所得的特征。
2024 08/08 15:33
m522090566
2024 08/09 10:02
那老师 C和E呢
朴老师
2024 08/09 10:13
李某承包国有招待所,每月取得固定工资4000元,这部分工资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C选项正确,E选项错误。 同时李某每年还要上缴承包费,其余经营成果归其所有,这部分因承包经营招待所取得的除工资外的经营成果所得应按照“经营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