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想请教一下业务,资产取得日期是1993年,但是在2015年才开始计提折旧,现在已经无法继续使用,但是未提足折旧,想报废该资产,可以按取得日期确认资产使用年限吗?

冰凌| 提问时间:08/08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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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不能简单地按取得日期确认资产使用年限,需要综合考虑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和相关因素来合理确定
08/08 18:04
冰凌
08/08 18:10
是因为资产已经使用太久,无法继续在用。需要申请报废,但是发现还没提足折旧。这样的资产,到底是属于到期报废资产 ,还是属于未到期报废资产?
朴老师
08/08 18:11
1.关于资产使用年限的确定:一般来说,资产的使用年限通常在资产取得时就应该根据其预计的经济使用寿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自身的会计政策等因素来确定。在正常情况下,应从资产开始投入使用时起计算其使用年限,而不是单纯以取得日期为准。 2.对于 1993 年取得但 2015 年才开始计提折旧的资产:首先需要分析为何在 1993 年到 2015 年期间未计提折旧的原因。如果是由于资产闲置、未投入使用或其他合理原因导致未计提折旧,那么在确定使用年限时,应从实际投入使用的时间开始计算到现在,而不是从 1993 年直接算到现在。如果无法确定实际投入使用时间,可以参考同类型资产的通常使用年限、行业惯例或专业评估机构的意见来合理估计其使用年限。 3.关于资产报废未提足折旧的处理:当资产报废时,如果未提足折旧,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通常将剩余未提折旧的部分作为资产损失处理,计入营业外支出等科目。同时,在税务处理上,需要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判断是否需要进行资产损失的申报和审批等程序,以确保税务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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