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们医院准备建医疗综合楼,我们在别的地方租了房子重建了小医院,过渡一下。政府给我们100万让先支付先期费用。问题一,.这笔钱能支付为重建这综合楼支出的费用,那我们在别的地方租房子,装修,搬迁等费用能用这笔钱吗?问题二,这笔钱需要重新开个帐户吗,能用我们医院现在的帐户吗,问题三,如果能用我们现在的帐户,那以前年度为建这楼支付的费用,我们能现在能扣回来吗,以前用的是医院自己的钱,怎么做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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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关于费用支付的问题:
政府给予的 100 万如果明确是用于医疗综合楼项目的先期费用,通常应优先用于与综合楼直接相关的支出,如综合楼的建设、设计、规划等费用。
对于在别的地方租房子、装修、搬迁等费用,如果这些费用是由于建设医疗综合楼而产生的过渡性费用,且在合理范围内,且没有其他明确限制规定的情况下,有可能可以使用这笔资金支付,但需要根据具体的资金使用规定和政府要求来判断。
关于账户的问题:
不一定需要重新开设专门账户。如果没有特殊规定要求单独开户,通常可以使用医院现有的账户来管理这笔资金。
但为了便于资金的管理和核算,清晰区分该资金与其他资金的使用情况,可以在医院现有的账户下进行单独的项目核算和记账。
关于以前年度费用的问题:
如果以前年度为建综合楼支付的费用是医院自己的资金,现在是否能“扣回来”要看政府给予的这 100 万资金的具体规定和用途限制。
如果允许冲抵以前的相关支出,账务处理如下:
收到 100 万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递延收益 1000000(假设该资金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冲抵以前年度支出时(假设以前年度支出已计入在建工程等科目):
借:递延收益(相应金额)
贷:在建工程等(相应金额)
08/09 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