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第六问我也不太明白 能给我讲解一下吗

m80258768| 提问时间:08/12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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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同学你好,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也就是说当一方出现违约情况时,另一方有权利决定是依据违约金条款来要求赔偿,还是依据定金条款来处理。 比如说,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 1000 元,定金是 500 元,如果违约发生,非违约方可以选择要求违约方支付 1000 元的违约金,或者没收 500 元的定金。
08/12 17:04
薇老师
08/12 17:07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假设因为违约给非违约方造成了 800 元的损失,而定金只有 500 元,那么非违约方在没收 500 元定金之后,还可以要求违约方再赔偿 300 元,以弥补全部的损失。 “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的选择权归于非违约一方,违约一方不得选择”,这是为了保障非违约方的权益,防止违约方通过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条款来减轻责任。 例子,A 和 B 签订合同,A 卖给 B 一批货物,合同约定违约金 2000 元,定金 1000 元。如果 A 违约未能按时交货,给 B 造成了 3000 元的损失。此时 B 有权选择没收 1000 元定金,同时要求 A 再支付 2000 元违约金;或者 B 也可以选择只没收 1000 元定金,然后要求 A 再赔偿 2000 元的损失。但这个选择的权利在 B 手中,A 不能自行决定。
m80258768
08/12 17:16
这个理解对吗老师
薇老师
08/12 20:11
你可以这么理解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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