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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可以给我拍发一份保洁合同模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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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稍等,给你发一份
08/13 17:22
郭老师
08/13 17:25
保洁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人):A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银行地址:
乙方(受托人):B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某某某公共区域 进行保洁服务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 委托管理物业的基本情况
1.1 物业名称:某某某办公楼保洁服务
1.2 物业位置: 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
1.3 物业用途:
1.4 物业建筑面积:1400平米
1.5 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无 。
2. 委托管理期限
本协议自 2015年 7月 1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日止。一个月试用期,从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试用期内双方可以协商合同终止或续延,在试用期内甲方提出合同终止的,应当承担乙方试用期内的服务费用,协议期满双方应以书面方式办理终止或续延手续。
3. 甲方委托乙方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3.1 物业公共部分的管理,具体为:在某某某办公楼安排一名保洁员(正常班)。
3.2维护某某某办公区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不包括餐厅)。
3.3负责提供保洁区域内保洁及清洁用品(不包括卫生纸和洗手液)
3.4负责卫生间卫生用品的更换。
3.5负责室外公共卫生间的清扫工作。
4. 委托管理保洁的移交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7 日内,双方办理本合同保洁服务的相关交接验收手续。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交接延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保洁管理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5.1 乙方受托管理物业的报酬总计为:人民币21257.9元/年(大写:贰万壹仟贰佰伍拾柒元玖角整)。
5.2 甲方在每个季度结束后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财务、税务规定的票据,即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5.3 报酬的支付,双方约定采用以下方式:按季、平均支付具体数额为5314.5元。
5.4 甲方的付款方式为:□现金\□支票\□汇款\□银行转账\□其他。
5.5 如乙方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应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在乙方整改后达到甲方要求后,不得以此为由克扣乙方应得的服务费用。
6. 甲方权利和义务
6.1 审定乙方制定的保洁管理方案和保洁管理制度。
6.2 检查、督促乙方保洁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6.3 按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对乙方工作进行考
核。
6.4 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和缴纳相关费用。
6.5 有权决定选聘和解聘乙方或其他方物业服务企业。但应承担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6 甲方根据物业现有条件提供保洁管理用房给乙方。
6.7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8. 乙方权利和义务
8.1 受甲方委托对合同约定物业进行日常保洁管理服务,保证
所管辖物业环境整洁。
8.2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保洁管理方案。
8.4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保洁服务费。
8.5 乙方有义务听取甲方的管理意见,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改进和限期解决。
8.6 保证配置的各类管理人员具备上岗资格。
8.7 乙方配置人员工作所需的保洁设备、工具,清洁剂由乙方负责提供。
8.9本合同终止时,保证在 7 日内向甲方移交全部完好的保洁服务管理档案资料及相关设施、设备,移交明细双方签字确认。
8.11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9. 保洁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达到如下质量标准:
9.1建筑物公共区域的地面、墙、楼梯清洁、保养和垃圾清倒及时。
10. 违约责任
10.1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10.2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的全部损失。
11.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1.1 本合同履行期间,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书面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1.2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1.2.1 双方协商一致;
11.2.2 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11.3 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并在
乙方要求的时限内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因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1.4 甲方或乙方在合同期限内要求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方承担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支付总合同款的10%作为违约金。
12.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3. 通知及送达
13.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书面形式,送达地址为双方在本合同上填写的地址。
13.2 甲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指定联系人为:刘婷 联系电话:15048366067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指定联系人为: 李和平 ,联系电话为: 13848158663 。
13.3 任何一方的地址或联系人发生变更时,须在变更前 15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并承担因此所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4. 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 本合同一式 三 份,甲方持 两 份,乙方持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14.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4.4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