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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为何题目不是谁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吗,为何后面40%部分,还要再调整计入。还有这一步也不明白

m52494718| 提问时间:2024 08/20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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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题目中提到税法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这意味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认可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 对于丙公司账款,之前按 60% 计提了坏账准备,现在得知丙公司破产,预计收回可能性极小,需要按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即再补充计提 40%。 这 40% 的补充计提在会计上确认为损失(信用减值损失),但税法不认,所以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在会计处理上,增加信用减值损失 80 万元,同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0 万元,以反映未来可抵扣的税额。
2024 08/20 13:55
m52494718
2024 08/20 14:27
就是说,就算税法上不认可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但是所计提的坏账准备产生的递延所得税也还是可以在以后年度进行扣除,是吗
朴老师
2024 08/20 14:31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
m52494718
2024 08/20 14:52
那还有一个问题,既然shuiifa上不认可坏账准备计提,但是允许在以后实际发生时进行抵扣,那为何原先计提的60%部分,不进行所得税递延资产处理,只caozuo了40%部分。
朴老师
2024 08/20 14:56
税法上不认可坏账准备计提,在会计处理中,只有当坏账实际发生时才允许在税前列支。 对于原先计提的 60% 部分未进行递延所得税资产处理,而只对新增的 40% 部分进行处理,可能是因为之前计提的 60% 部分虽然不符合税法当期扣除的规定,但企业预期这部分在未来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能够得到抵扣的可能性较低,或者基于企业的会计政策和判断,认为这 60% 部分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不符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条件。 而新增的 40% 部分,可能由于相关情况的变化,使得企业认为这部分在未来实际发生坏账损失并能够得到抵扣的可能性较高,从而符合了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要求。
m52494718
2024 08/20 15:22
还有这一步也不明白
朴老师
2024 08/20 15:28
折旧的计入库存商品
m52494718
2024 08/20 15:45
为何不计入的制造费,或者是以前年度损益
朴老师
2024 08/20 15:53
因为已经生产完成了
m52494718
2024 08/20 16:31
那会不会2X20年12月31日完工时就已经在当年计入了库存商品了呢 现在再计入不是重复了吗
朴老师
2024 08/20 16:40
这个之前没做的所以现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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