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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上市公司在境内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境内子公司又设立了境内分公司,分公司员工获得了境外上市公司的限制性股权激励,分公司员工能享受递延纳税吗?行权时分公司员工要怎么申报个人所得税?

cissy1988| 提问时间:08/23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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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分公司员工获得境外上市公司的限制性股权激励一般不能享受递延纳税。 在行权时,分公司员工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申报。通常情况下,员工应将行权时股票的公允价值与实际支付价款的差额,作为 “工资、薪金所得” 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08/23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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