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司跟一家资产管理公司共同出资合作购买不良资产包6000万,我们出600万,管理公司出1500万,以资产管理公司名义购买的资产包,然后我们再从管理公司将不良资产包买回,管理公司的1500万相当于我们借的,连同利息还给他,我司的会计账务处理具体怎么做啊?通过法院执行,收回一部分钱,账务怎么下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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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一、共同出资购买不良资产包阶段
出资时:
贵公司出资 600 万,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 不良资产包(合作项目) 600 万
贷:银行存款 600 万
二、从资产管理公司回购不良资产包阶段
确认借款及应计利息:
资产管理公司出资的 1500 万作为借款处理,假设利息为 X。
借:长期股权投资 —— 不良资产包(回购)1500 万 + X(应计利息)
贷:长期应付款 —— 资产管理公司 1500 万 + X
三、通过法院执行收回一部分钱阶段
假设收回 Y 万元:
借:银行存款 Y 万
贷:长期股权投资 —— 不良资产包(回购)Y 万(根据实际情况可按比例分摊冲减成本)
同时,在资产负债表日,应根据不良资产包的可收回金额等情况,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减值迹象,需计提减值准备。
09/07 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