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 您 好! 以下事项需请教:假设我司在2019-2021年时给A公司做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分三个开票场景: 1、最初交易的方式为: A公司将双方协商好,按票面金额、融资天数、利率等信息计算利息付款到公司公户,同时将商票背书给我司,我司再按票面金额,打款到A公司公户。如票面金额1000万,我司支付1000万,同时收对方利息100万。 这里我司就按利息计算单+合约+收到的利息水单,开6%利息发票给A公司。 请问:这里在实际收到利息时开票,是否符合增值税纳税义务及纳税时间的规定? 2、后面我们改变了合作方式,如:A公司将票面金额1000万的汇票交付给我司,计算利息100万,实际支付给A公司的金额900万=汇票票面金额1000万-双方协商好的计算利息100万。同时,我司按计算好的利息和协议合同,在完成汇票交付时,开具6%利息发票给A公司100万。 请问:这里的开票,是否符合增值税纳税义务及纳

1001632| 提问时间:09/13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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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首先要确定你们是金融企业吗?
09/13 13:37
耿老师
09/13 13:42
你好!这两种方式都可以主要看你们实际支付的贴现金额
1001632
09/13 14:59
我司是民企,不是金融企业。 想借借鉴金融企业的借贷资金的法规。 另外,因为利息从前到后都没有支付给我司,所以我们想主张撤销利息方面的合约,因为本金收回来的希望都是0.01%,所以如果主张撤销利息合约,撤销开票(开红字冲),是否能被认可? 以下是可以开具红字发票的情形: 3. 销售服务中止:企业提供的应税服务因各种原因(如合同提前终止、服务无法继续提供等)中途停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来冲减已确认的服务
1001632
09/13 14:59
我司是民企,不是金融企业。 想借借鉴金融企业的借贷资金的法规。 另外,因为利息从前到后都没有支付给我司,所以我们想主张撤销利息方面的合约,因为本金收回来的希望都是0.01%,所以如果主张撤销利息合约,撤销开票(开红字冲),是否能被认可? 以下是可以开具红字发票的情形: 3. 销售服务中止:企业提供的应税服务因各种原因(如合同提前终止、服务无法继续提供等)中途停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来冲减已确认的服务
耿老师
09/13 16:29
你好!贴现利息没有给你们吗?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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